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4條業經105年6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050791號令修正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有關師資培育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請依該條第2項及第6項辦理,請查照。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4條業經105年6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050791號令修正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有關師資培育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請依該條第2項及第6項辦理,請查照。
公告單位:
議事及法規組
10500092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