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徵聘
密集班儲備教師/學分班兼任講師
工作說明:
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徵聘兼任華語密集班儲備教師 (大學畢業即可)/學分班兼任講師(需有碩士學位),依照每期招生情況與儲備教師可授課時段來安排課程,歡迎有志加入華語教學行列之教師投遞應徵資料,書面初審通過後將通知筆試、面試及試教,初審不通過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工作地點: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國立清華大學
工作時間:9:00~12:00
工作性質:兼職
工作待遇:依教師學經歷及校方規定
需求人數:不限
到職日期:106年2月
條件:
具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依序考慮:
(1) 大學以上學歷,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
(2)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者。
(3) 華語文教學時數200小時以上者。
(4)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96小時以上者。
【語文條件】具備第二外語能力佳「英/日/韓/越文/其他」
【初審資料】
1. 個人詳細履歷表 (含照片)
2. 自傳 (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感想等 )
3. 大學 (含)以上畢業證書
4. 華語文授課時數證明(並檢附教學評鑑相關資料)
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證書」影本
6. 華語文教學相關進修時數、修課證明
7. 口語錄音檔:(a) 請朗讀徐志摩的「再別康橋」。(b) 兩分鐘之內的自我介紹。
8. 從《實用視聽華語II》教材中挑選一課,設計一份完整的教案,含詞彙、語法、對話、短文等教學及活動。
9. 推薦信兩封
檢附資料說明:學經歷證明文件請以正本掃瞄電子檔為PDF或.jpeg格式,文字請以word格式;語音檔請以mp3或wav格式設定。
【職務聯絡人】柳小姐 電話:03-516-2355
請將書面初審資料寄至─ nthuclc12345678@gmail.com
(檔名:華語儲備教師-XXX)
收件截止日期: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