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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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國立清華大學性別教育平等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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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行政助理(起聘日為106年3月1日起)與職務代理人(職務代理人聘期自106年3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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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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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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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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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國立清華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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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1.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務運作相關業務 2.性別平等教育推展與資源整合 3.性別平等案件調查與處理相關業務 4.公文處理與帳務管理 5.網頁管理與維護 6.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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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資格: |
1.具大學以上學歷(法律、心理/諮商、社會/社工、性別等相關系所畢業,曾受過校園性平案件調查訓練或已取得教育部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調查專業資格尤佳)。 2.具性別平等意識且曾有性別平等教育或性別工作平等業務之執行及推動經驗;或曾參與處理性騷擾、性侵害、家暴事件1年以上經驗。 3.嫻熟電腦文書處理、擅於文宣設計與活動發想宣傳工作、公文撰寫及帳務管理。 4.具學習及工作熱忱、有耐心及處事細心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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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資料: |
1.履歷表(請黏貼或列印照片)。 2.自傳。 3.學歷、專業證照或專業研習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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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福利: |
1.行政助理: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契約進用人員報酬標準表(1000701實施)」給薪。請參考: http://person.web.nthu.edu.tw/files/14-1138-29463,r2226-1.php。 相關福利,請參閱人事服務手冊: http://person.web.nthu.edu.tw/files/15-1138-8172,c2548-1.php。 2.職務代理人: 大學以上學歷,月薪32,0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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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1.有意應徵者並同意本校於甄選聘任用途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者,請於106年02月08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上述應徵資料寄至【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或者「應徵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截止後先進行書面初審,初審合格者則擇優個別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將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還應徵資料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 3.聯絡人: 鄭小姐,電話:03-5742626。公告單位 : 國立清華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