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職務代理人(聘期:106年7月1日至107年4月3日)
1.名額:1名
2.性別:不限
3.年齡:不限
4.工作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師資培育中心
(二)工作內容:
1.辦理輔導區學校地方教育到校輔導業務。
2.辦理輔導區學校在職教師研習活動。
3.辦理教育部委辦初任教師研習。
4.師資培育中心公文登記桌(窗口)。
5.師資培育中心中心會議承辦人(含連絡日期、會議議程及紀錄)。
6.彙整全校性會議提案、報告案。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應徵條件:
1.大專學歷。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
3.熟悉公文撰寫。
4.熟悉學校行政事務。
5.積極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
(四)應徵資料
1.履歷表(含自傳附照片)
2.最高學歷證書
(五)連絡方式
1.有意應徵並同意本校於甄選聘任用途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者,請於106年4月30日
下午5時前將履歷自傳(含連絡方式)寄達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師資培育中心(地址: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師資培育中心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2.聯絡人:陳小姐 03-5715131轉分機7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