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自然地景保存獎勵補助辦法」修正為「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獎勵補助辦法」並修正全文。

教育部轉知「自然地景保存獎勵補助辦法」修正為「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獎勵補助辦法」並修正全文。
公告單位: 議事及法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