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徵聘 東南亞語言課程兼任講師

工作說明:

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徵聘東南亞語言課程兼任講師(印尼語、馬來語、印地語Hindī),經遴選錄取者,自107年2月1日起聘。歡迎有志加入南亞、東南亞語言教學行列之教師投遞應徵資料,書面初審通過後將通知面試及試教,初審不通過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工作地點: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 國立清華大學

工作時間:107年2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止

工作性質:兼任講師

工作待遇:依教師學經歷及校方規定

 

條件說明:

1. 擁有國內外印尼語/馬來語/印地語相關專長領域碩士或以上學位,國籍不拘

2. 母語非中文之應徵者應具備以英語教學之能力

3. 具備教授大學部印尼語/馬來語/印地語語言課程兩年以上教學經驗

4. 具備開發、更新及創新教學教材之能力

5. 具備良好的人際交往與溝通能力

【初審資料】

1. 個人詳細履歷表 (含照片)

2. 自傳 (含從事印尼語/馬來語/印地語教學之動機、理念、感想等 )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教師資格證書影本

5. 相關教學經驗證明(大學授課時數證明及教學評鑑資料)

6.擬開設大學部印尼語/馬來語/印地語課程之規劃及授課大綱

7.  推薦信一封

檢附資料說明:

以上全部資料請依序排列並合成一個PDF; 

檔名為「應徵清大華語中心-東南亞語言課程兼任講師_姓名

【職務聯絡人】張小姐 電話:03-516-2355

請將書面初審資料寄至─ nthuclc12345678@gmail.com

(檔名:東南亞語言課程兼任講師-XXX

收件截止日期:2017年12月08

 

公告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