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財政部書函以,依規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訂定或調整收費基準,其成本資料之郵資計費,請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8月1日起實施更新後國內函件資費表辦理,請查照。
函轉財政部書函以,依規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訂定或調整收費基準,其成本資料之郵資計費,請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6年8月1日起實施更新後國內函件資費表辦理,請查照。
公告單位:
議事及法規組
1060018893.pdf
106001889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