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徵才公告
徵聘職稱: 職務代理人
名額:1 人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國立清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南大校區: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行政大樓3樓)
公告期間:107.2.13~107.3.8止
資格條件:1. 大學畢業為原則。
2.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學校行政、專案規劃。
3. 積極負責、仔細、有耐心、具親和力、協調力並具獨立執行能力。
4. 曾有學校或公部門活動企劃執行及服務之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工作項目:
(一)各類課程業務:
1、執行教育部樂齡大學計畫、教師進修計畫及縣市政府委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訓練計畫等。
2、每學期辦理隨班附讀、推廣課程相關業務。
3、各計畫撰寫規劃、申請、招生、協調、評估、核銷、發證、結案
4、受理各班學員報名繳費、班務處理、學員服務等。
(二)行政庶務:
1、會議規劃及支援。
2、工讀、助理招募、訓練、場地規劃等。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行政支援等。
(三)網頁、社群管理:
1、本處網頁、線上報名系統、社群網頁維護管理及電子行銷等。
2、網頁即時除錯及異常處理。
(四)其他:晚間或假日開課時段需到班處理班務。
待遇及聯絡方式:
※工作期間:約107年3月26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或職員復職之日止)。
※待遇福利: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大學以上月支32,090元),並依規定加入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
※報名方式:
一、檢具資料:(一)履歷表(含照片、自傳、經歷附件)
(二)學歷證件影本,並於公告之最後一日3月8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推廣教育中心」,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
二、聯絡人:鄭小姐 03-5715131轉78212分機。經資格審查後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