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清華大學音樂學系專任教師徵聘公告 |
||
|
徵聘職稱 |
名額 |
學歷及條件 |
|
弦樂 專任教師 |
1名 |
一、應徵者須具下列條件之一(請檢附證明): 1. 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小提琴或大提琴演奏博士學位或 其同等學歷證書(符合教育部公告《境外學位或文 憑認定原則》之藝術學位文憑,得依教育部規定審 定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者。) 2. 獲有教育部頒給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 二、具有大學音樂系所弦樂相關課程教學經驗者為佳 三、能教授弦樂相關學科課程者(請檢附教學大綱、教 學經驗或研究計畫) 四、應聘後,應協助本系音樂及學術相關活動2年。 |
|
音樂學 專任教師 |
1名 |
一、應徵者須具下列條件之一(請檢附證明): 1. 獲有教育部認可之音樂學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 證書(符合教育部公告《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 則》之藝術學位文憑,得依教育部規定審定助理教 授(含)以上資格者。) 2. 獲有教育部頒給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 二、具有大學音樂系所音樂學相關課程教學經驗者為佳 三、能教授音樂學相關學科課程者(請檢附教學大綱、 教學經驗或研究計畫) 四、應聘後,應協助本系音樂及學術相關活動2年。 |
|
理論作曲 專任教師 |
1名 |
一、應徵者須具下列條件之一(請檢附證明): 1. 獲有教育部認可之理論作曲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 證書(符合教育部公告《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 則》之藝術學位文憑,得依教育部規定審定助理教 授(含)以上資格者。) 2. 獲有教育部頒給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 二、具有大學音樂系所理論作曲相關課程教學經驗者為佳 三、能教授理論作曲相關學科課程者(含電腦音樂或音樂科 技)(請檢附教學大綱、教學經驗或研究計畫) 四、應聘後,應協助本系音樂及學術相關活動2年。 |
|
指揮 專任教師 |
1名 |
一、應徵者須具下列條件之一(請檢附證明): 1. 獲有教育部認可之指揮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 證書(符合教育部公告《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 則》之藝術學位文憑,得依教育部規定審定助理教 授(含)以上資格者。) 2. 獲有教育部頒給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 二、具有大學音樂系所指揮相關課程教學經驗者為佳 三、能教授指揮相關學科課程者(請檢附教學大綱、教 學經驗或研究計畫) 四、應聘後,應協助本系音樂及學術相關活動2年。 |
|
報名事項 及 截止時間 |
一、請附: 1、資格證明表件(如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部頒教師證書影 本,必要時請提供正本以供複核) 註:如為國外學經歷,其「博士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及經 歷證明文件」均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未完成驗證者 本系不予審議。 2、個人相關履歷、著作或展演等出版或影音資料 3、教學大綱及教學經驗 以上第 1 點至第 3點資料請各準備乙份,於截止期限前送達本 系,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截止日:民國108 年3月 29 日(週五)17:00 前送達 本系,並請註明「應徵教職」。 三、經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未通過初審者恕不退件亦 不另行通知。 |
|
|
郵寄地址 及 聯絡電話 |
地址:﹝300﹞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音樂學系 電話:03-5715131 #73101 傳真:03-5245192 本系網站:http://music.web.nthu.edu.tw/ 聯絡人:黃煜圩小姐 E-mail:w96ms001@mail.nd.nthu.edu.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