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書函,有關各級政府機關與學校於建置之網站新設或改版時,應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頒訂之「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2.0版」檢測等級AA以上進行設計,請查照。

依教育部108年5月21日臺教資(五)字第1080073702號函。

主旨: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利,重申各級政府機關與學校於建置之網站新設或改版時,應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頒訂之「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2.0版」檢測等級AA以上進行設計,請查照辦理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8年5月17日通傳綜規字第10840011360號函(如附件)辦理。

相關資料請參考附件檔案。
公告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