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聘任向度四-「國際關係」、「法律」、「資通訊傳媒」等相關領域專長之專任及專案教師數名
公告如下:
二、 職級: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此名額主聘在通識教育中心,亦有與校內相關領域系所合聘的可能性,屆時教學與行政職務之相關權利義務將為兩單位協議,明載於聘書中)。
三、 起聘日期:最快於2023年2月1日起。
四、 申請者具下列資格之一:
- 任職於國內外各大學或研究機構之專職教學或研究人員,職級需相當於助理教授級以上。
- 應徵者依投件專長領域應具有相關博士學位:
- 國際關係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 法律博士學位。
- 資通訊傳媒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五、申請所需資料(除推薦函外,以下資料各一式二份。如未依照規定繳齊資料,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 新聘教職申請表(含書面及電子檔)及擬聘教師及研究人員資料表(含書面及電子檔)。請自本中心網頁「徵才與行政」下載申請表電子檔、或可以徵聘附件資料下載,填妥的申請表除書面提供外,請提前以word及pdf檔案格式電郵傳送至本中心聘任業務聯絡人(檔案名稱請以「新聘教職申請表_向度四OO領域_姓名」命名)。
- 詳細履歷(請註明欲申請之職級)。
- 研究旨趣與教學理念之說明。
- 可授課程之課程綱要至少四門:
(1)大學通識教育課程二門以上:
- 至少一門為核心通識課程(依投件專長領域區分,例如國際關係領域為「全球政治經濟學」或性質相近的核心通識課程,課程名稱可自訂之;法律領域為「公民社會與法治」或性質相近的核心通識課程,課程名稱可自訂之;資通訊傳媒領域為「媒體探索與反思」或性質相近的核心通識課程等,課程名稱可自訂之)。
- 與國際關係、法律或資通訊傳媒相關之通識選修課程。
(2)研究所或大學部學系課程二門。
- 最近三年以內取得博士學位者,請檢附博士論文及研究所成績證明(必備)。
- 提供博士學位證書(國外取得學歷者,須完成驗證)(必備);若具助理教授以上之教育部教師證書,則請提供影本佐證。
- 個人著作表(請依科技部標準格式列表)及五年內出版之代表性學術著作(不超過三件)。
- 有教學經驗者,請檢附相關教學文件(如曾授課大綱、教學評鑑等)作為佐證資料。
- 三位推薦者的推薦函(每式一份,須由推薦者簽名後,與審查資料分開郵寄、電郵至中心聘任業務聯絡人。推薦函最遲須於2022年7月22日(五)前寄達,逾時未收到三份推薦信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推薦函恕不返還)。
六、申請截止日期:前述申請資料請於2022年7月22日(五)前寄達本中心辦公室(逾時不候,請寄件者自行考量寄達時間。此外,恕不接受以非郵寄方式送達申請資料)。
八、應徵者請檢具上述資料,於截止日期前寄達:
- 中文地址:300台灣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育館210室)收
- 英文地址:Center for General Education,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No. 101, Sec. 2, Kuang-Fu Rd, Hsinchu, 300, Taiwan, R.O.C.
九、郵寄封袋上請註明「應徵通識中心-向度四OO領域專任教師資料」字樣。
十、書面資料如欲返還,應徵時請檢附貼足郵資的回郵信封。
以上訊息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聯絡,謝謝。
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網頁:http://cge.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