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人社院華語文碩士學位學程
徵聘專任教師啟事
【擬聘職級】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一名。
【應徵資格】具國內外大學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應屆畢業者,需已完成論文並檢附指導教授具名之畢業證明函)
【起聘日期】自114年8月1日起聘
【檢附資料】
1.申請表(一式一份,請至本學程網站/表單下載/徵聘教師表格/)
2.代表作一件(近三年公開發表之著作或學位論文)及參考作(近五年公開發表之學術著作),共計至多五件,
3.推薦信二封(由推薦人簽名後逕郵寄或email至本學程信箱)
4.最高學歷證書、教師證書(若有)、現職聘書(若有)影本各一份。
【投件方式】
請檢具上述備審文件電子檔案於臺灣時間113年12月31日23:59前寄至本學程電子信箱:clcul@my.nthu.edu.tw,主旨註明「應徵專任教師-○○○(姓名)」。
【注意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3)571-5131分機43023
E-mail:clcul@my.nthu.edu.tw
地址:(300)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人社院C4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