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之資格條件如下: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碩士以下(土木、建築、水利、水保等相關)學歷。
(二)嫻熟電腦文書處理、了解工程法規(如採購法、建築法、水保法等)。
(三)具工程相關資料收集、歸納、分析之能力,能撰寫相關報告書(含多媒體或影像處理),同時態度積極主動,善於溝通協調與整合。
(四)具工程施工或管理經驗、採購人員或相關專業證照等尤佳。(無採購證照者須配合採購班(假日或夜間班)開課時間上課受訓,並於半年內取得該證照(校方全額補助上課費用)。
(五)薪資待遇請參考本校網站告:國立清華大學契約進用人員工作規則,大學學歷起薪新台幣36,180元、碩士學歷起薪新台幣42,090元((詳如網址:https://person.site.nthu.edu.tw/p/406-1066-7703,r911.php?Lang=zh-tw)),於試用期滿後,具有校內外服務年資並檢附相關服務證明者,得申請採計提敘,經本校同意後至多提敘以不超過五級為限。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校園內各種先期規劃作業之提案與簡報與辦理公共藝術等相關採購作業與執行。 
(二)辦理新興工程可行性評估與需求書等前置相關業務及景觀、校發與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等之提案審議作業。
(三)規劃設計專案執行:經費來源及起案、規劃需求及工作項目、設計階段預算、經費請撥及控管及可行性評估、初步規劃報告書之審核及簡報。
(四)校務會報、校務會議、行政會議等各式會議提案與簡報。教育部、審計部、秘書處、主計室等校內、外單位,各式報表、調查資料填報與管控。
(五)單位財產、網路、信箱、文具、用品、網頁等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國立清華大學總務處校園規劃組(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四、應徵資料:個人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影本及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若有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尤佳)。
五、應徵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轉任者,請檢具相關報名表件並於114年11月07日(五)下午5時前送達或寄送至「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總務處校園規劃組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總務處校園規劃組技術組員(務必留下聯絡電話及Email))。【聯絡人】:劉興淦主任、電話:03-516-2276)。
(二)初審未通過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複試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