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國立清華大學生活輔導組徵求行政組員(校安人員)1名

【職     稱】:行政組員(校安人員)

【名     額】1

【工作地點】: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生活輔導組)

【工作內容】

  1. 校本部及南大校區日(夜)班校安值勤。
  2. 系所(齋舍)學生輔導。
  3. 學輔老師駐點。
  4. 校安人員相關行政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應徵資格】: 

  1. 大學或碩士學歷。
  2.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計畫撰寫等行政工作。
  3. 具學生輔導經歷或校園安全危機處理經驗者尤佳。
  4. 具汽車駕照者。
  5. 具良好溝通能力、富團隊合作精神、配合度高;且有基本英語溝通能力尤佳。
  6. 具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尤佳,未具者須於到職後配合接受培訓。

【工作聘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續聘。

【薪資待遇】

  1. 依「國立清華大學校聘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
  2. 領有軍職月退俸者碩士畢業新台幣38,130/月、學士畢業新台幣36,810/月;未領有軍職月退俸者碩士畢業新台幣42,090/月起、學士畢業新台幣36,810/月起(至多提敘5級)。
  3. 含勞健保、勞退,任職滿一年享1.5個月年終。

【應徵資料】:

  1. 履歷表、照片及自傳。
  2. 學歷、經歷、專業證照影本。
  3.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 退伍令影本(軍職退伍人員)。

【聯絡方式】

  1. 符合資格者,請檢具報名表件並於11549(星期四)下午5前,將應徵資料電子檔案(請合併成一個pdf 檔,否則不予受理),Emailyuchih@mx.nthu.edu.tw,信件主旨請標註「應徵清華生活輔導組行政組員-姓名:○○○」。(務必留下聯絡電話及Email)。
  2. 初審通過者另行e-mail或電話通知複試時間及地點,未通過者恕不通知。 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備取人員比照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候補期間最長為五個月)
  3. 聯絡人:郭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34649
公告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