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 Fulbright EMI 海外專業師訓研習
清大教師組申請統一由學校薦送,申請收件至10/30(五)下午5:00截止
教育部與學術交流基金會合作推動高教英語授課發展,每年辦理海外培訓協助本國籍教師精進英語授課與研究合作能力。期培育具國際視野之未來全英語授課師資,促進我國高教國際化。
教師組
獎助內容
由學校薦送教師 (10/30前送件給校內承辦人)。學校薦送教師名單後,經教育部與學術交流基金會聯合甄選錄取之教師,將與其他甄選錄取之博士生共同參與海外培訓,相關補助及安排如下:
(一)學費:全額補助,由本會負責培訓課程規劃及費用支付。
(二)機票、住宿費、生活費及其他差旅費用等:由參訓教師所屬大專校院依相關規定提供及支應,請依所屬學校相關規定及計畫經費辦理;相關安排由參訓教師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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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研習課程起訖日 |
116 年 1 月 19 日至 116 年 1 月 29 日 (ASU, UCSD, TC) |
| 116 年 2 月 09 日至 116 年 2 月 19 日 (UMD) |
薦送/申請資格
1. 具我國國籍之清大現職專任教師。
2. 曾教授 EMI 課程至少一年以上或已經向服務學校提交預計於 115 學年 度 至 117 學年度間於服務學校開授 EMI 課程之計畫。
3. 加分條件:申請人若同時為本校之各學院EMI教師代表/ 符合EMI專長新聘教師/EMI種子教師將優先考量薦送。
申請資料繳交方式及截止日期
1. 本校申請期限至2026/10/30(五)下午5: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2. 紙本親簽正本請送教務處EMI英語教學精進中心(行政大樓230室);電子檔請以 PDF 檔寄送至 : csj@mx.nthu.edu.tw,主旨請註明「系所名_教師姓名_115 Fulbright EMI 海外專業師訓研習報名」。
3. 紙本親簽正本一份及PDF電子檔皆須同時傳送視為完成報名申請。
博士生組
獎助內容
由博士生自行申請 。經教育部與學術交流基金會聯合甄選錄取之博士生,將與其他甄選錄取之教師共同參與海外培訓,相關補助及安排如下:
(一)機票及學費:全額補助,由本會負責規劃及費用支付。
(二)住宿費、生活費及行前會交通費等:提供部分補助,請妥善保留登機證及相關費用單據,於培訓完成後依規定辦理核銷;住宿相關安排由參訓學生自理。
薦送/申請資格
臺灣各大專校院本國籍博士班學生且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 曾修習(大學或研究所) 4門以上之EMI課程、教授過EMI課程或擔任EMI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 TA)一學年以上。
2. 學業成績GPA達3.5以上。
3. 已為博士候選人。
※ 海外研習線上說明會
Google Meet 連結: meet.google.com/khe-bhuv-swm
(因線上軟體人數上限100位,如無法參加的師長們,請於會後觀看錄影檔,謝謝。)
※ 報名簡章及申請表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https://taiwan-etaprogram.org/emi-development#process
校內聯絡窗口
承辦人:張舜晶Naomi
電話:03-5715131 分機 35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