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國立清華大學校友服務及資源發展處 校友中心 徵聘專案組員(職務代理人)1名

【徵才】國立清華大學校友服務及資源發展處校友中心誠徵專案組員(職務代理人)1名

一、徵才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校友服務及資源發展處校友中心。

二、職缺名稱及名額

專案組員(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1名。

三、工作地點

國立清華大學校本部(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校友中心。

四、聘用期間及業務交接

  1. 聘用期間: 115年12月7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屬定期聘用職務代理人,實際起聘日期及聘用期間依學校核定結果辦理。

  2. 業務交接: 預計於115年11月底至12月6日期間,擇一日安排職前業務交接,以利新進人員熟悉校友中心相關業務及工作流程。實際日期及方式將於錄取後另行協調,並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五、工作內容

  1. 辦理校友聯繫、校友服務及相關行政業務。

  2. 協助校友活動、校友交流及大型活動之規劃與執行。

  3. 辦理校友相關專案計畫、活動經費核銷及行政公文作業。

  4. 協助校友組織及校內外單位之聯繫協調。

  5. 辦理活動宣傳、網站資訊維護及相關文書資料彙整。

  6.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六、應徵資格

  1.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位,科系不拘。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一般行政作業。

  3. 具備良好溝通協調、獨立作業及團隊合作能力。

  4. 工作態度積極、細心負責,具活動規劃及行政執行能力。

  5. 具大專校院行政工作、活動企劃、專案執行或公文及經費核銷經驗者尤佳。

七、薪資待遇

  1. 依「國立清華大學專題計畫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辦理敘薪,參考薪資如下:

    • 學士級第一級:月薪新臺幣35,651元起。

    • 碩士級第一級:月薪新臺幣41,221元起。

  2. 具相關工作年資者,得依本校相關規定檢附證明文件辦理年資採計及薪級核定,實際薪資依學校核定結果辦理。

  3. 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提繳。

八、應徵資料

請備妥以下資料:

  1. 個人履歷及自傳(含基本資料、學經歷、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

  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 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工作經歷、專業證照等)。

請將上述資料合併為一份PDF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

九、應徵方式及收件期限

  1. 收件信箱:NTHUAA@gmail.com

  2.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校友中心專案組員(職務代理人)-姓名」。

  3. 收件截止日期:115年11月15日(日)下午5時(17:00)止。

  4. 以電子郵件收件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十、甄選方式及面試時間

  1. 採書面資格審查及面試方式辦理,經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符合資格者參加面試。

  2. 實際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並得視甄選情形調整。

  3. 未獲面試或錄取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項

  1. 本職缺係因原任人員申請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所設置之定期職務代理職缺,聘期屆滿依聘用契約及相關法令辦理,不保證續聘。

  2. 聘用期間及相關權利義務,依本校相關規定及聘用契約辦理。

  3. 本職缺須俟相關行政程序及經費核定完成後,始得辦理聘用。

  4. 本單位得視甄選情形,保留從缺或調整甄選時程之權利。

  5. 聯繫人:李小姐03-5731249

公告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