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國立清華大學總務處營繕組誠徵技術組員2名
【工作地點】國立清華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工作日期】預計於12月到職,實際到職日期可於面試時洽談。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僱用;不合格者,不予續聘。
【薪資待遇】依本校校聘人員報酬標準表大學畢業第一年薪級敘薪(月薪新臺幣36,810元);碩士畢業第一年薪級敘薪(月薪新臺幣42,090元)。
【應徵條件】
大學或碩士學歷(不限科系)
具備良好溝通能力
具學校行政經驗佳
具備良好的抗壓性
【工作內容說明】
本職缺業務內容包含機電工程及土木工程領域,實際辦理業務將依錄取人員之學經歷、專業背景及資格條件進行安排。
【機電工程工作內容】
(一) 辦理室內裝修、電力、電子、消防、空調、水電、勞安、供配電或機電相關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審查、採購、履約管理、監造、驗收等業務。
(二) 校內新建工程之採購、監造、驗收等事宜。
(三) 工程案件之需求評估、圖面檢視、技術規格擬定、預算編列等相關業務。
(四) 工程督導與查核及補照等相關業務。
(五) 跨單位協調聯繫、廠商管理及現場問題處理。
(六) 辦理施工紀錄、拍照存證、表單填寫、工作日誌及相關資料彙整。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土木工程工作內容】
(一) 辦理土木、建築、水利、空間設計、室內裝修或營建管理等相關採購、修繕、監造、驗收等業務。
(二) 工程督導與查核及結構補強或補照等相關業務。
(三) 跨單位協調聯繫、廠商管理及現場問題處理。
(四) 辦理施工紀錄、拍照存證、表單填寫、工作日誌及相關資料彙整。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務說明】
1.此職缺報到日錄取後,由業主通知,前3個月為試用期。
2.錄取後一年內需取得公共工程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3.錄取後每月需進行承辦工程案件進度報告。
4.學歷為大專以上畢業(不限科系,理工相關科系尤佳)。
5.需出示良民證。
6.薪資待遇:
(一)依本校「國立清華大學校聘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依學歷起薪,學士第一級36,810元/月,碩士第一級42,090元/月)https://person.site.nthu.edu.tw/p/406-1066-7703,r911.php?Lang=zh-tw,於3個月試用期滿後,可依年資申請薪資提敘,最高提敘5級。
(二)需視有無專業證照及試用期間表現而定,另有專業津貼3,000元以上獎勵。
(三)此外依績效表現核發季績效獎金。
【應徵方式】
1.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11月10日前,將個人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可顯示個人特質之資料(如經歷證明、採購人員、技術士、品管工程師、工地主任證照等)檔案(請存成一份PDF檔),E-mail至 xuanyazeng@mx.nthu.edu.tw,信件主旨欄請標註「應徵總務處營繕組技術組員-姓名:○○○」。(請務必留下聯絡電話及E-mail)。
2. 將視報名情形及相關規定辦理甄審並擇優面談,所送資料恕不函復。
3. 聯絡人:曾小姐,電話:03-573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