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0條之1,行政院核定自104年6月15日施行。

教育部函轉行政院104年5月6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0條之1,並核定自104年6月15日施行。  

公告單位: 議事及法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