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第3點(如附),並自本(104)年9月17日生效乙案。

教育部函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第3點(如附),並自本(104)年9月17日生效乙案。
公告單位: 議事及法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