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教育活動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實施要點」,請查照。
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教育活動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實施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月30日以臺教社(二)字第1050013813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公告單位:
議事及法規組
105000158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