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徵求所長啟事
本所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所長遴選辦法」公開徵求所長人選,聘期自2017年8月1日(周二)起,任期三年。
候選人資格:
一、具教授資格。申請者如非本校教師,需先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聘任為本所專任教師。
二、國內外相關領域人才且具學術聲望之人士。投件前需獲本所編制內專任(含合聘)教師二人以上連署推薦。
「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所長遴選辦法」第七條第一項:「候選人推薦程序:經由公開徵求或遴選委員會推薦或本所編制內專任(含合聘)教師二人以上連署推薦產生。遴選委員會於截止日期後,經遴選委員會議推薦產生二位以上初選名單。」
歡迎國內外學術機構團體推薦參選或自行申請參選。請有意推薦之團體或個人於 106年3月30日(周四)前將被推薦人之個人資料(包括履歷表、具代表性學術著作、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教師證書影本等)及治所理念,直接函寄達:
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 號
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所長遴選委員會」收
電話:(03)5750728或(03)5715131轉35049
傳真:(03)5743042
E‐mail: ils@my.nthu.edu.tw
公告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