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外國語文學系徵求系主任啟事
國立清華大學 外國語文學系
徵求系主任啟事
※ 任期:三年(自2019年 2月 1日起聘)
※ 條件:
一、具教授資格。專長與西洋文學或應用語言學相關。申請者現職如非本校教師,需先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聘任為本系專任教師;具學術行政主管經驗者為佳。
二、具教育理念與學術成就、學術領導及行政協調能力,對人文教育有熱誠者。
歡迎國內外學術機構團體推薦參選或自行申請參選。請有意推薦之團體或個人於 107 年 10 月 15日前將被推薦人之個人資料(包括履歷表、具代表性學術著作、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教師證書影本等)直接函寄達本系:
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收
電話:03-5715131 分機:34390
傳真:03-5718977
E-mail:fl@gapp.nthu.edu.tw
公告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