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音樂學系徵聘小提琴或中提琴專任教師一名
一、職位: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學歷資格及專長:
應徵者需具備資格條件之一:
1.學術專長為小提琴或中提琴並獲有教育部頒給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
2.獲有小提琴或中提琴博士(含)以上學位或相關領域同等學歷證書者。
三、工作內容:小提琴或中提琴教學相關課程
四、應備文件/收件截止日為110年5月10日 (以郵戳為憑)
申請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如未依照規定繳齊資料,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1.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者應檢附指導教授具名之畢業證明函)。
3.持國外學歷需繳交:駐外單位驗證過之最高學歷影本及中文譯本(自行檢附教育部認 可之證明)。
4.可授課程之課程大綱。
5.五年內至少3場不同曲目且具代表性之公開演出音樂會有聲影像紀錄光碟及其演出證明。其中包含2場以上獨奏會,並附至少1張獨奏會演出DVD光碟。
6.三封推薦信(需由推薦者簽名一式一份,共三位推薦者。)
7.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文件,或具國際大賽獲獎證明。
8.教師證書或在職證明等證明影本。
9.資料電子檔(請存於光碟隨信寄出)
五、甄選方式
1. 本系將進行初審,通過初審者以電話或E-mail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 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大信封袋一只,需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以俾寄還原件各項申請資料。本校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數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
3. 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六、聯絡方式
1.意者請備妥文件,收件截止日為110年5月10日 (以郵戳為憑),請寄至300新竹市南大路521號國立清華大學音樂學系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2.聯絡電話:03-5715131轉73101音樂系黃小姐。
公告單位:
音樂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