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依據「110年度預算分配(不含深耕計畫)執行注意事項」規定,本年度各院系分配之(T類)資本門,截至8月底經費執行率應達40%。
(1)依據「110年度預算分配(不含深耕計畫)執行注意事項」規定,本年度各院系分配之(T類)資本門,截至8月底經費執行率應達40%,未達之差額收回校方。如有特殊不可抗力因素未及辦理請購者,請務必於8月31日前簽奉核准後,印送主計室第1組辦理。
(2)另設備費請注意:
國外採購—請於7月底前完成規劃並提出請購;
國內採購—請於10月底前完成規劃並提出請購。
公告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