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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MBA在職專班誠徵職務代理人一名(收件至113/03/07)

【工作單位】:MBA在職專班

    稱】:職務代理人(原職人員育嬰留職停薪

【工作地點】:本校台積館 910 室(新竹市光復路二段 101

【工作日期】:113 年 4 29 日起至 113 年 11 30 日止,依實際到職日敘薪(含三個月試用期)。若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終止契約。

【聘 期】 :預定自 113 年 4 29 日起(以實際通知上班日為準)113 年 11 30 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代理原因消滅,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薪資待遇】:依本校僱用職務代理人處理原則之敘薪規定(學士以上:目前為 34,612 /)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

二、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內容】:(得視組內人力及業務情形酌予調整)

1. 「經營管理在職MBA專班」相關業務 (包含:招生、學生事務、活動辦理、課程規劃、師資聘任、專班網站等)

2. 主管交辦事項

3. 可配合輪值 (假日及夜間)、國內外出差

4. 具有高度服務熱忱、肯自我學習、抗壓性強、細心

5. 具企劃、主動協調溝通能力與團隊合作能力,能獨當一面尤佳

6.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能力

7. 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8. 科管院其他在職專班(EMBA/MBA/MFB/MPM/HBA等)業務協助

【應徵資料】:

一、履歷表(至少須含照片、手機、email、工作經歷、自傳等資訊)。二、大學以上學歷證明。

三、其他有利之證明資料(如服務證明、語言能力證明、證照資料等)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將應徵資料彙整成一個 pdf 檔,於 113 年 3 7 日(星期四)1700 email mba@my.nth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MBA/職務代理人_○○○(姓名)」,逾期恕不受理。

二、資料初審後,擇優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複()試,初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又本職缺如無合適人選,將延長公告截止日期。

三、本職缺得視複()試成績增列候補名額 1 2 名(無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免列備取名單),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四、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或來信洽詢:電話 03-5742253,程小姐。

【備註】:

一、報名參加本次徵選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二、報名者涉有本校契約進用人員工作規則第六條情事之一者,依規定不得進用。

公告單位:國立清華大學 MBA在職專班

公告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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