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公開徵求人文藝術學院院長候選人
國立嘉義大學公開徵求人文藝術學院院長啟事
一、依據「國立嘉義大學院長遴選續任及去職辦法」,公開徵求人文藝術學院 院長,歡迎推薦人選或自行推薦。
二、新任院長應能有效整合人文藝術學院各系所之人力與研究資源,成立有特 色的研究團隊,
達成學院追求教學與研究卓越之目標。
三、院長候選人資格除應符合有關法令外,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教育部審定合格之教授(或海內外相當教授之學者經學校遴聘, 並經教育部核給教授證書者),
且具備人文藝術學院相關領域學術專 長。 (二)傑出的學術成就與聲望、高尚品德、優良教學服務及學術行政經驗。
(三)具前瞻性之教育理念、優越領導協調能力及國際視野。
(四)具規劃院務、發展學術及爭取資源之能力。
(五)處事公正且能超越政治、宗教、黨派及營利單位等利益。
(六)近5年內於人文藝術學院認可之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上有發表文 章2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學術著作1本以上;
藝術類科院 長候選人得以作品取代前項著作(含創作展演(聯展)2場或獨奏 會(個展)1場)。
四、校外人士經遴選並奉校長核定聘兼為院長者,應完成本校專任教師聘任程 序。
五、有意推薦人選或自行推薦者,請於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 將推薦表(或自行推薦表)及相關資料
送達「國立嘉義大學人文藝術學院 院長遴選委員會」收(地址:600嘉義市學府路300號人事室),人事室將 以密件處理。
六、候選人理念說明會於公告候選人名單後30天內辦理。
七、本啟事及相關資料同時刊登於本校網站首頁及人事室首頁之「人文藝術學 院院長遴選專區」項下。
(網址:https://website.ncyu.edu.tw/personnel)
八、有關遴選相關事宜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校人事室組員鄧小姐。
(電話:05- 2717193、傳真:05-2717195、E-mail:yichun@mail.ncy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