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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轉知「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所定貴重木之樹種」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4年7月10日以農林務字第1041741162號函公告,請查照。
公告單位:
議事及法規組
1040010752.pdf
轉知「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所定貴重木之樹種」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4年7月10日以農林務字第1041741162號函公告,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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