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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竹師教育學院學士班徵聘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2名

【徵聘公告】竹師教育學院學士班徵聘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2名 (收件至2026年8月31日(一))

  • 職稱與名額:誠徵2位專任教師,職等為助理教授(含)以上
  • 應徵資格:具國內外博士學位,且具教育、腦與心智科學、學習科技之跨領域研究經驗。國籍不拘,具教學經驗者且能全英語授課者優先考慮。
  • 請檢具以下紙本或電子檔文件:

(一)、個人履歷,需包含個人ORCID資訊,以及SCOPUS 之H index 和近五年FWCI值。

(二)、博士學位證件影本(本國人持國外學歷者需經臺灣駐外使館/代表處認證)。

(三)、代表著作至多10篇,需附上全文。

(四)、已發表之著作目錄清單(包含前項代表著作),須依據最新資訊註明每篇論文之FWCI值,以及論文發表之期刊所收錄之資料庫(例如:SSCI/SCIETSSCI)、所屬學術領域(例如:Clarivate JCREducation and Educational Research 分類)與排名,以及期刊之Impact Factor相關資訊。

(五)、曾擔任主持人之研究計畫或參與之研究計畫(須註明計畫主持人)清單。擔任主持人之研究計畫需另呈現研究計畫成果之摘要內容(中文:1000字或英文500字內)、主要研究成果清單等。參與之研究計畫,需另呈現個人對研究計畫之主要貢獻。

(六)、曾獲得國內外獎項或榮譽之清單,並簡要說明(中文:300字或英文200字內)

(七)、曾於各大專校院教授之課程或可授課之課程名稱,及其課程內容說明(含課程概述、授課大綱及參考書目)。

(八)、可以全英文講授教育相關科目者,請附課程內容說明(含課程概述、授課大綱及參考書目)。

(九)、得提供推薦函一至三封。

(十)、其他助審資料。

  • 其他須知事項:

(一)、經本院初審通過後,應徵者須親自至本院面談並進行一場學術演講,旅費等一切費用自理。

(二)、初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諒不另行通知,申請資料概不退還。

  • 起聘時間及職級:最早自116年2月1日起,職級為助理教授(含)以上。
  • 申請方式:請檢具上述資料,將繳交資料依上述順序以電子檔(PDF合併檔)或紙本寄至ipedu@my.nthu.edu.tw或30044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 竹師教育學院。(聯絡方式:(03)571-5131#61003 趙小姐)電子郵件標題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公告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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