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教師】國立清華大學華語文碩士學位學程 徵聘專任教師(延長收件至11/30)
國立清華大學 人社院華語文碩士學位學程
徵聘專任教師啟事
【擬聘職級】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一名。
【應徵資格】獲有國內外各大學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
(應屆畢業者,需已完成論文並檢附指導教授具名之畢業證明函)
【起聘日期】自114年8月1日起聘
【檢附資料】
-
申請表(一式一份,請至本學程網站/表單下載/徵聘教師表格/)
1.個人資料表暨著作目錄
2.研究方向與教學理念說明
3.可開授課程及課程大綱
4.代表作或論文中英文摘要
5.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簡表
-
代表作一件(近三年公開發表之著作或學位論文)及參考作(近五年公開發表之學術著作),共計至多五件,請附上全文,若尚未刊登者,請附已接受刊登證明。外文著作需附中文摘要。
-
推薦信二封(由推薦人簽名後逕郵寄或email至本學程信箱)
-
教師證書、現職聘書、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各一份。
*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請附上博士班成績單,並將依規定辦理教師資格審查。
*持國外學歷者,須向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辦理學歷(含成績單)驗證。
【投件方式】
請檢具上述備審文件電子檔案於臺灣時間113年11月30日23:59前寄至本學程電子信箱:clcul@my.nthu.edu.tw,主旨註明「應徵專任教師-○○○(姓名)」。
【注意事項】
-
經本學程初審後,通過入選應徵者須攜備審文件、證書的正本和簽名影本、代表作及參考作一式五份,親自至本學程面談並進行一場學術演講。
-
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
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3)571-5131分機43023
E-mail:clcul@my.nthu.edu.tw
地址:(300)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人社院C408室)。
公告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